第二十四章 魇虫(2 / 2)

444号医院 黑色火种 311 字 10个月前

……

媚歌知道,今天晚上肯定有无数人盼着她死在这里。

她过去得罪的人,实在是太多了。

以前因为舅舅卡夫卡在,他们没办法奈何自己。

而现在,她已经全盘失势。谁都能来踩自己一脚。

她现在属于典型的“前朝余孽”,即使真杀了她,那也是有着大义名分在。她还能活到现在,唯一的愿意是乔治·浮士德对她还是有感情在,大家看他的份上,才对她只是刁难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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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现在属于典型的“前朝余孽”,即使真杀了她,那也是有着大义名分在。她还能活到现在,唯一的愿意是乔治·浮士德对她还是有感情在,大家看他的份上,才对她只是刁难。

媚歌也很清楚一点,如果当初她接受了克来恩的建议,真通过诋毁她舅舅的方式来苟且偷生,那些本就厌憎她的人会更加看不起她。日后就算明面上不说,背地里还是会戳着她嵴梁骨。光是想到这种画面,就比待在这黑暗的停尸间更让人没办法接受。

而媚歌只要去想到这些事情,恐惧就能多少驱除一些。

“这是……”

她打开新的遗体资料,上面的死亡证明书的签字,是爱丽丝·盖尔。

她的前同事。

让媚歌非常惊讶的是,爱丽丝拍摄的遗体照片(她从来都是亲自为自己宣告死亡的遗体拍照)居然异常清晰。

媚歌本以为,哪怕是为了整自己,爱丽丝拍的照片也应该会模湖许多,让她难以甄别遗体的变化。

墨媚歌知道,如果自己死了,爱丽丝应该会是这家医院最开心的灵异医生之一了。

舅舅卡夫卡死后,她完全就当着自己的面咒骂自己是渣滓,垃圾,咒自己最好直接去死。因为她??的魔虫,一直在增加爱丽丝咒物反噬她自身的风险,这一点足以让她对自己恨之入骨。

偏偏灵异医生这个职业,无法辞职,无法跳槽。所以,爱丽丝只能一直面对着媚歌。

从这一点来说,她厌憎自己,那也是理所当然的。

看着眼前爱丽丝撰写的遗体死亡原因,死亡时间,以及具体诊断,让媚歌不禁有些感慨。

无论是诊断,还是死因,都写得非常详细直观。甚至包括了确切的手术记录。

作为灵异医生来说,媚歌自问她的手术实力是绝对比不上爱丽丝的。

如果不是自己的背景,她是万万没有可能成为灵异医生的。但是,这血脉也注定她必将走上手术台,她也抗拒不了。

这一点,是幸运,还是诅咒?

她也说不清楚。

而且,以后灵异医生的血脉无论传承多少代,都注定会成为灵异医生。直系血脉,没有人可以逃离这个诅咒的。

也正因为如此,舅舅才会对自己倾注资源,甚至给她植入这种虫子来提升自己的实力……

本章完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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