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四十四 普法小课堂(1 / 2)

在李家,李若城是最关心李小狼与木之本樱感情进展的人,这方面李女士都得排他后面。现在桃矢对自家弟弟心怀不满,他身为大哥又怎能视而不见,为了让桃矢与李小狼和谐相处,他决定,好好开导开导桃矢。

笑容不会消失,只会从一个人身上转移到另一个人身上。同样,阿李博士与桃矢经过多年的研究、实践发现,愤怒也不会消失,一个人的愤怒是有限的,单位时间内对甲的愤怒多了,对乙的愤怒就会相应的减少,极端愤怒的情况除外。对于这一现象,阿李博士称之为愤怒相对守恒原则。

想起与桃矢那段愉快地做研究的日子,李若城眼睛一转,计上心来。他拿出了画板,准备给桃矢一点小小的艺术震撼。

李家人都知道,李若城在艺术方面是七窍通了六窍,有自知之明的李若城也不准备动笔来自取其辱。一窍不通归一窍不通,可这并不代表他画不出震撼人心的画作。

李若城抬头望月,脑海中酝酿加工一番,再低头看纸,神奇的一幕发生了,线条仿佛自己长脚,在画纸上爬行、蔓延出大致的轮廓,色彩再填充期间,一副图像就这样被李若城“画”了出来。他忍着得意的神情对雪兔说道:“你来看一下我的画。”

雪兔也是实诚,没能察觉到李若城的恶意,看了一眼画之后,立刻意识到了他的险恶用心。又看了一眼桃矢,再也憋不住笑了出来。

“有那么好笑吗?”

“桃矢你最好还是别看了。”

“对,我怕你承受不住。”李若城赞同地点头,他觉得雪兔是在拱火。

激将法向来好用,桃矢斜过画板,只见画卷之上,玉桂林中,李小狼与木之本樱席地而坐,言笑晏晏。他们的乘坐的贯月槎停在半空,充当月亮,发出月的光辉。李小狼兴致勃勃地说着什么,木之本樱侧耳倾听,眼睛里是溢出来的爱意,嘴角是藏不住的喜意。

如果光是这样,还不能让桃矢破防,也不能把桃矢的仇恨从李小狼身上转移过来。可李若城的聪明之处,缺德之处,全都隐藏在这副画的标题里了。那标题有如画龙点睛一般,给了桃矢一个大大的暴击。

“雪兔,你觉得《桃矢在打工》这个名字怎么样?”

可以说,李若城的计策很成功了,桃矢闻言怒发三千丈,月亮底下冒火光。在月亮上和自家妹妹约会的李小狼已经被他抛之脑后,李若城占据了他的全部仇恨。看着李若城,桃矢心中闪过四个大字——此獠当诛!

且不管李若城当不当猪,月亮上,真实的情况比李若城描绘的还怪异几分,木之本樱胳膊支在膝上,双手托着脑袋,歪头听着李小狼讲牛郎织女背后的故事。而在他们身后,有一群的李小狼在忙碌,那是李小狼用一根救命毫毛造化出的分身们。他们有的在做各种甜点零食,有的在探寻库洛留下来的惊喜,有的规划着把这处月宫秘境改造成秘密基地。

“话说这牛郎在织女被天庭方面强行带走之后,就去官府状告天庭。各级官府认为自己处理了不了这么大的案子,便一层层往上推,牛郎也从县里一直往上告,直到告到天下最大的县官汉武帝帝那里。汉武帝接手了这个案子,并派遣张骞作为使者上天打这场官司。当时,张骞乘坐的就是贯月槎。”

李小狼说得信誓旦旦,仿佛是亲眼目睹了张骞乘舟飞天的情景。木之本樱认真听着,连桂花落在头上都没有发现。

“原告律师张骞认为织女既然与牛郎结为夫妻,那他们的夫妻关系便受到大汉法律的保护,在夫妻双方没有离婚想法的情况下,天庭方面无权破坏这段婚姻。”

“道理是这样没错。”

“被告律师兼天庭方代表太白金星提出异议,他表示牛郎织女既没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,也没有完整走完六礼程序,属于非法结婚,于理不合,这段婚姻也不应该受到法律保护。且天庭天条不支持人神结合,织女的行为触犯天条在先,理应由天庭终结这段感情。”

不知怎么,在木之本樱的脑补中,太白金星变成了自家哥哥桃矢的模样,她摇了摇头,把头上的桂花甩了下来,也把这个可怕的想法甩了出去。

“张骞开始偷换概念,他认为牛郎织女拜堂成亲一拜天地的时候,就算通知父母了,天帝没有提出异议,这段婚姻就算成立了。至于天条问题,织女是在大汉成的婚,算是自动入籍大汉了,大汉可没有人神不可结合的法例。”

“还能这样吗?”木之本樱算是开了眼界。

“当然可以,就像现在,这里的女孩结婚,需要改夫姓,可如果嫁入华国,那就可以保留自己的姓氏了。”

“嫁到华国!”木之本樱的脸腾地一下红了,李小狼不知道他小小的比喻给木之本樱造成了多大的震撼,他只觉得现在的木之本樱分外好看,分外喜欢,忍不住多看了两眼。

木之本樱是如何浮想联翩,李小狼不得而知,他现在继续讲他的故事:“要说汉武帝选张骞作为使者也不是没有理由的,在张骞的引导下,一人一神辩论的重点歪到了法无禁止即可为还是法无授权则不可,以及究竟应该以天条为先还是汉律优先,。双方争来争去,没有定论。”

“确实好麻烦啊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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