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66恶人恶行遭雷打;痴人痴意迷妖女(1 / 2)

修魔有道 即墨若谷 158 字 6个月前

见到这群家伙离开,主人家松一口气的同时,又忧心忡忡的看向自家后院:

“这位仙姑,那怪物”

“放心吧,怪物已经除掉了,你用些柴火将怪物残渣烧掉就没事了。”

妙彤随意的说着,已经在想着除掉妖怪之后该去哪儿玩。

主人家又问道:“这到底是个什么妖怪?为何在我家水缸下?”

“额”

妙彤歪着头做思索状,想了一会儿之后,终于想起,

“想起来了,师尊说过,世上有一些龟会因为某些特殊原因,蜕掉自己的壳而不死,谓之蜕壳龟。

这样的龟会成为一种全新的恶物,喜好躲在一些能充当其甲壳的物品附近。

其身有剧毒,活物沾之即毙,就算是其爬过的东西,也会长时间保留毒性,活物与之接触时间一长,就会被腐蚀溃烂。

嗯~~城里的各家门板应该就是这家伙出来觅食时爬过的。”

听妙彤这么说主人家想到自家用缸中水酿造了大量酒水,卖出去不知多少,且自家也没少喝

想到这里,主人家惊恐不已,当场就跪在地上求仙姑救命。

对此,妙彤又想了一会儿之后说道:

“你们家缸里的水应该没问题。

水缸是这东西打算慢慢转化为自身新壳的东西,一直在用自身修为净化,并未用毒污染。

也是因此,缸中水才会格外清澈纯净。

你们也算运气好,这龟修为还未成,才容易轻易消灭。

再有十来年,待其功成,城里还不知要死多少人呢!”

说到这里,妙彤感觉自己有什么重要的事没有想起来,皱眉思考着。

思考一会儿之后,还是没想起来。

算了,想不起来就算了,下次有空再想就好。

解决这里的问题之后,妙彤在外间疯玩儿起来。

只可惜夜明根本不和她一起玩儿,总是保持着一些距离感,让她不是很开心。

当然,这样的不开心,也只是维持了一会儿。

没一会儿,又开始给见到的一切点起“鸳鸯谱”

疯了半天之后,这才回府衙。

蜕壳龟之事早有亲卫提前回来禀报过。

元持心知道问题解决,也是放心下来,命城中张贴告示,以安百姓之心

次日一早,姜新林以袖遮面,有些鬼鬼祟祟之感的来到府衙书民阁,开始一天的工作。

与平常不同的是,今天的他,窝在角落里,总是以袖遮面,显得很不正常。

有同僚见此,上前询问,姜新林也只是支支吾吾的。

其中一个活泛的同僚趁其不备,一把将之袖子扯开,看向其脸。

原来,姜新林的脸上多出了几道抓痕。

一看就是被女子抓伤的,而且还是由于闺房之乐所伤。

同僚们见此,顿时面露揶揄。

有和他关系很好的同僚调笑道:

“老姜,我记得你家那位去世有几年了,看你模样,是新娶了一个?”

“没,没娶”

姜新林涨红了脸,有些不好意思。

众人闻言一个个都笑起来:

“没想到,老姜你也有心情去花船上浪啊?

去的那条花船啊?给我们也说说。”

“不是”

姜新林有些不好意思的支吾着,没说出话来。

众人见此,又是一阵大笑。

正言笑间,忽有一人进屋道:

“诸位,有桩冤案”

昨日元持心没去看蜕壳龟之事,便是为调用人手前去抓一个诨号“夺命手”的江湖恶徒。

此人为图财,杀了一家无辜之人,被捕快追索,逃到远方表弟家。

其表弟正值大婚日,捕快不认识“夺命手”样貌,凭画像误抓了其无辜的表弟。

昨夜元持心亲审之后,确认抓错了人,便将之放归。

谁知,一早其表弟一家人又来报官。

原来,昨日“夺命手”趁着这表弟被捕快带走,潜入新娘房中,假冒其表弟。

新娘不认识新郎,信以为真,与之欢好。

事后,其又以刻苦读书为由脱身离去。

待真新郎归来之后,新娘方知被骗,羞愤之下,撞柱而死。

元持心闻知此事,大怒,心中惭愧之余,亲自带衙役、捕快前去拿人。

元忠素来知道自家老爷脾性,但也知道,这样的老江湖,绝不可能再留在这家,这样去抓,恐怕是抓不到的。

当即来求问妙彤,希望她能做法找寻这恶徒位置。

妙彤得知那恶人行径之后,已是哭的梨花带雨,嘴里念着一大堆有情人不得厮守之类的话。

对于元忠的请求,满口答应下来,表示一定要找到这个天杀的恶人。

这时,夜明对她说道:

“对方只是一个凡人,用法术针对,可是会坏了规矩。”

“呜呜呜~~~我不管,这对夫妻太可怜了,我一定要找到那个恶人,让他接受应有的惩罚!”

妙彤一边哭,一边要来那“夺命手”遗落在那家的一角衣物,以八卦盘为引,寻找其人。

先一步去找人的元持心果真扑空,那恶人早不在附近。

正在元持心懊悔于因自己失误,导致别家悲剧时,妙彤来到,表示已经找到恶人所在方位。

元持心闻言,立即带队,一同去找那恶人。

再说这“夺命手”,这人的胆量可不是一般人可比。

做下恶事之后,并没有躲避太远,而是躲在城外一座多有坟茔的山上。

这时间,天气较热,加之新娘之死不光彩,家人没有多停灵。

一早便将新娘棺椁停在山上,待三日后下葬。

恶人待其家人走后,来到新娘棺前,启棺,偷盗其中陪葬财物。

取棺中金银首饰等陪葬物之后,见女尸仍旧鲜活,尚未腐朽,又起邪念,伸手去解女尸衣裤,欲以淫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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