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十四章 法制大队(1 / 2)

“叮铃铃!”

清脆的手机声乍然响起。

陈书眯着眼睛伸手摸过一旁床头柜上的手机,按了一下电源键。

手机的声音顿时安静了下来,不过他此刻脑中的“呜呜”声却是响个不停。

两小时的睡眠有些不够。

他还是困。

“哼!”

一咬牙,陈书坐直了身子,抬手用小臂擦拭了几下眼睛,稍微缓了几口气,终归还是起身穿好了警服。

他抬头看了一眼上铺正侧着身子狂打呼噜的朱超然,拿上床头柜上的手机,在宿舍内的落地大镜子前再整理一番警容,方才蹑手蹑脚的走出了宿舍。

出门的时候才发现,温暖的阳光透过走廊尽头的窗户洒满了一地。

“是一个不错的日子。”

陈书信心满满,迈着轻快的脚步往办公室走去。

他来到二楼的治安打击组办公室,两包注明了“xxx涉嫌开设赌场案”的厚厚棕色牛皮纸包裹的案卷袋已经安静地躺在了自己的办公桌上。

这是王崇明赶在陈书前往分局审批以前,将整理好的案卷放在了他的办公桌上。

陈书拿起厚重的两袋子案卷,急匆匆地就往正明区公安分局赶了过去。

案件审批的时候可真是能快一秒是一秒,就怕走完程序时与最后签字的分局值班领导擦身而过。

到时候就只能坐在领导办公室门口苦苦等候,或者是赶场般粘着领导屁股后面追。

正明区公安分局法制大队综合办公室。

陈书左手抱着案卷袋子,右手递出一个透明袋,腆着个笑脸对一名坐在椅子上不苟言笑的老民警说道:“李老师,昨晚通宵办案,早上来的匆忙,不过还是去‘东州大酒家’给您捎来了您最爱吃的早点。”

一般来说,办案民警称呼法制大队的民警,不管其年纪大小,一律是姓+老师。

一则法制大队的民警都是拥有极为深厚的办案经历和经验;二是其岗位的功能,就是审批、指导办案民警办理相关案件;最为重要的第三点就是,他们拥有绝对的领导代办权力,即签字权。

他们审核过的案子,最后办案民警拿给分局领导签字时,领导都是不看一眼,直接翻到案卷中折起来的页数,签上自己的名字。话都懒得问一句。

他们要是审核不过或者没有审核的案子,嘿,别说签字,领导那儿的门办案民警都进不去。

被陈书称呼为李老师的中年男子脸色没绷住,噗嗤一下地笑了出来:“我最爱吃‘东州大酒家’的肉包子不假,可我怎么瞅着这袋子里只剩几根油条了?”

陈书面不改色:“我怕你老是吃他家的肉包子吃腻了,今天特地给你换了个口味。”

李老师咽了咽唾沫,虽然早上在分局吃过早点,不过如陈书所言,他还是有点馋大酒家的肉包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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