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七章(1 / 2)

顽贼 夺鹿侯 2902 字 12个月前

李雁娆从初中起就模糊意识到自己和别人有些不同。

当身边的女同学们热衷于给本校相貌出众的男生排序的时候,她只觉得无聊,哪怕是排行第一的所谓校草,在李雁娆眼里也不过是五官端正斯文一些。

她根本不理解,为什么那些女生大冬天的会早起在路边等候,待那校草骑自行车路过的时候假装偶遇,就为跟他打个招呼,哪怕人家可能只是出于礼貌的点点头。

今天早晨四班酷哥冲我笑了!近距离看皮肤特别好,呜!

我还是觉得校草的颜比较带感。

呵呵,今天升旗仪式上那个初三的长腿帅哥你们注意到没?气质吊打娘娘腔校草和装|逼犯!

什么娘娘腔,那是花美男!

就这些没营养的话题,正值青春期的少女们能兴致勃勃议论一整天,乐此不疲。身边人全都如此,李雁娆颇有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微妙孤独感。

相比异性,李雁娆更能欣赏得来女孩子的美丽。

语文课代表五官精致娇俏,水润双眼格外灵动,像只活泼的小鹿;斜前桌短发姑娘性格腼腆,生的珠圆玉润,虽然其他女孩子都笑她长得胖,但是李雁娆有次在街上碰到穿便装的她,那腰肢细的不可思议,等身材容貌都长开了,绝对是个妖孽型的丰腴美女;刚大学毕业的女地理老师外貌清丽,第一次上课学生们肆无忌惮的说话做小动作,她直接把半个班的学生都清理出去,从此得到母老虎的外号,全班就李雁娆一人觉得她真是漂亮霸气极了

那会儿李雁娆挺喜欢一个女歌星,屋子里贴满了女歌星的海报,她的每一首歌李雁娆都会唱。就在李雁娆初二的夏天,这个女歌星做了一件当时举国震惊的事,她在演唱会上公然向自己的同性助理求婚,大方宣布出柜。

李雁娆也首次清楚的感觉到,自己和偶像可能是同类。

不过往后的十余年岁月里她并没能遇到让自己动心的人。的确,李雁娆爱看美女,遇到漂亮女人总会忍不住多关注一点,后期甚至会恶趣味的撩拨两下,但欣赏和爱慕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概念。

求学和创业期间她没有没心思去谈恋爱,而等事业稳定下来,身边围绕的人多半都有各自的算盘。不是开玩笑,各种投怀送抱的招式李雁娆都见识过,有明着动手动脚勾引的,有素面朝天往她车前面窜的,有把咖啡浇到她身上的,有‘酒后吐真言’的,数不剩数。

李雁娆对眼神清澈的年轻女孩格外偏爱,当然前提是这‘清澈’不是人工伪装出来的。

见多了鱼目混珠的假货,当她和拓跋妍遥遥双目相对的时候,的确是被这个姑娘锐利干净的眼神撩的心里发痒,就好像一件以为永远丢失了的东西,无意中出现了,而且光彩更胜,只不过所有权不在自己手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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